晋州发生一起大货车与面包车相撞事故致6人死亡,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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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微型面包车事故,5月23日上海松江三死四伤,5月24日天津武清面包车核载七人实载十四人,而且全是学生。为什么一种单一的车型影响恶劣的大事故如此高发,严重违法如此频繁,这些情况不得不引起我们执法部门和车辆生产行业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
微型面包车最早是从日本引进的,这类车在日本其实就是家庭客货两用车,前方坐二人,后面就是放一些杂货,一些维修人员后面放工具,快递小哥后面放货品,不会用来大量乘坐人员,而引进我国后已经成底层群体的主要载人工具,频频引发影响恶劣的较大事故,公安交警部门近年来一直呼吁有关部门要禁止生产这类车型,变更这类车型的核载人数,一线交警执法也在重点打击,但从近几年全国各地三人以上事故来看,微型面包车单一车型较大事故占比最高,是时候必须彻底改变这种被动局面了。
首先在车辆定型方面加强对这类车辆的安全技术要求,抗撞击能力要大幅度提升,这类多人死亡的恶性事故往往是微型面包一被撞击,整车立马散架,或严重变形,抗撞能力极差,司乘人员在车辆碰撞时根本谈不上被保护,甚至比摩托车碰撞时还要差,因为很多人的死亡是被撞击后变形的车厢夹死的;微型面包车定型时要限制核载人数,只能乘坐前排二人,现在定型七人肯定是不适合的,车内的空间、安全的防护、车辆的稳定性和操控性能都是达不到要求的。
莱西市:面包车坠入水塘致6人死亡,事发地正加装护栏, 你怎么看?
那个地方早就应该加固护栏了,为何现在才加固呢,以前忙啥去了,要是早加固不就没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了吗?好好的家庭就这样给毁了,真伤心。希望以后不要再发生这样的事了,该加固的抓紧时间加固,省的再出事
谢邀。简单回答:水塘管理人要承担赔偿责任。此外,还要根据实际交通勘验结论,机动车驾驶人有没有过错。如果驾驶人存在过错,就要根据过错大小划分责任比例了。
血的教训!这个教训来得实在太大。希望预防来得早一点!亡羊补牢,虽能补后,但终不能挽前。
感谢激请!这个新闻太让人难以接受了,为这几个突然失去生命的人表示哀悼……至于这样的情形,公路那样靠近水塘公路局早就应有超前的预感,别说车子,就是行人也要防范他们掉下水塘,现在从图片看到,路面与水塘水面几乎是平行的,那么,车子掉到水塘里这几个人一下间就没了,这就证明:水塘水位超过二米多。当面包车高速掉入水塘时,水塘水位深水压很大,人在车内是无法推开车门往外投生的。加之又没人看见,他们几个人死得就很寃了。岀了这种亊故谁都不愿看到,但亊情以发生了。那么,是谁造成亊故的发生?除了天气雾重司机看不清前方路况外,很多都与道路没设防护有关,加之司机开车的判断能力差也有关联的。但道路与池塘太近了。什么亊的成功与失败与古人讲的:天时地利人和、的关系密不可分。你的池塘没有那样靠近,我车子就不会掉下去不至于如此;道路周边没有警示牌,也没设道路抯拦栏,使亊故无法避免,这样到亊故发玍后才勿勿设置道路栏杆,正所谓:亡羊补牢之说!太可悲了。希望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做道路工程要有前瞻意识,感觉到这样的情景会发生什么?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什么样的危害性?意识到后面的结果就会防患于未然!做好道路防护工作是减少公路亊故发生和“前瞻意识”密不可分的工作。等亊故来了再做后期工作那就失职了。关于这次亊故是否与司机有关?那是交警的亊,我作为评论的人只能说这些了,希望大家共同参与,提供更恰到好处的见解,谢谢。
每每听到看到这样的新闻,心情是非常的沉重!不知道是该怪开车的司机太不小心,还是该怪水塘边上没有防护措施!当地的人肯定都熟悉路况,还出了事,外地的人路过此段岂不是更不安全了?亡羊补牢,为时不晚!既然觉得不安全,提早预防是非常必要的。我看着新闻说的这几个人都是夜间在田地里干活的人,肯定是家里的顶梁柱,出了这么大的事故,几个家庭的痛苦!农村家庭失去了劳动力,这几个家庭今后该怎么生活![流泪]
莱西一面包车坠入平塘致6人死亡,系因天黑雾大视线不良, 你怎么看?
大雾应该封高速啊,要看一下司机是否有责任?再要看一下运营车辆的是否运营执照齐全,保险是否上齐?天黑雾大司机应该合理安排行驶,不行等明天再出发,只要把危险系数说到位,我相信乘客会体谅的!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没了,还是六条。赔偿也能够挽救的这么多人的生命,伤害了不止6个家庭!
先要看一下司机是否有责任?再要看一下运营车辆的是否运营执照齐全,保险是否上齐?天黑雾大并不能排除司机和车主的赔偿责任,毕竟是六条鲜活的生命,他们背后又涉及六个不同的家庭,合理赔偿能够挽救的可能不只六个人,还有他们需要照顾和赡养的孩子和老人。
好可惜啊,首先我想说大雾大雨天气最好不要出门,有重要事那没办法,但是开车一定要小心注意危险安全,不要开快,打起十二分精神,有的人没休息好也开车出门,要对自己生命负责任
核载9人装了14人,宿豫区超载面包车司机被罚100元扣6分, 你怎么看?
这样的处罚我觉得太轻了,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这要造成多少个家庭支离破碎,草菅人命。这种司机应该终身禁驾。我觉得国家法律应该改一下对于超载,酒驾,醉驾直接判死刑,反正他不要命那就直接枪毙,省的害更多的人!!可恶至极!!!对于这种人不能手软!!!
这种行为应该严惩,司机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轻视。对社会不负责任的表现。对此罚款100元和扣六分.处罚太轻。一旦出事,不止是14个家庭背后的痛苦。 安全无小事,生命大于天。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让我们在有安全感的环境幸福生活
核载9人实载14人,预宿区超载司机被罚100元扣6分你怎么看?
我怎么看?罚的太轻!100元好干嘛?罚就狠点儿罚,"轻巴撩地"弾灰呢?先罚它2000元再唠扣分的事!让他真正能起到长记性的作用。100块钱不疼不痒大有意思意思的"暗示",扣6分可以,谁不怕罚钱那是吹牛波依,就不怕你有钱!只有处罚加大力度在控制行为上才会有成效!
对于客车超载问题,要坚决严肃处理,这是对法律的藐视,更是对人命的不在乎,扣除6分太轻,直接吊销驾驶证适宜,人命关天岂容儿戏,呼吁光大群众不要乘坐超载超限等不合规车辆
1.罚款只是手段,最重要的还是要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
2.从源头抓起,才能更好的防范这种事情的再次发生
3.相关部门要做好农村的安全宣传工作,弥补农民工和个别群体的法律意识
您好!对于宿豫区面包车超载的问题,我认为应当依法予以严惩,并作为典型事例在全社会进行宣传以警示全体驾驶员。
众所周知,超载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不仅损害道路路面,更是影响车辆安全性能,会对道路交通造成极大的破坏。一辆超载的面包车,在制动时会增加制动距离,这无疑对于乘坐人员和路面行人都是一种潜在的威胁,因此交警对此罚款100元扣6分,确实情有可原。毕竟超载是一种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人数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依法应当予以处罚。交警对于超载面包车的处罚合情合理!
其实,驾驶员超载的动机无非就是利益,为了能够赚取更多的利益,部分驾驶员选择铤而走险超载行驶。但是,这是一种对于他人安全不负责任,对于自身安全也不负责任的行为。超载所带来的严重危害,绝不是其所能带来的眼前的利益能够相提并论的。
在对待驾驶员超载的问题上,一方面需要我们的交警部门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惩此类违法行为,对于超载驾驶员起到震慑作用;另一方面需要我们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让广大驾驶员意识到超载所带来的严重危害性,自觉抵制此类行为。唯有从这两方面着手,才能够有效减少超载行为的发生。
安全无小事,生命大于天。对于宿豫区面包车的超载行为。我们必须从道义上予以谴责,从法纪上进行严惩,才能够切实提高此类违法行为的成本,在全社会起到示范效应。
为了你我的生命安全,请自觉抵制超载行为!同时也希望全社会都能够形成遵守交规的共识,让交通安全真正伴随在我们每一个人身边!
以上就是我对于此事件的看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无论什么事情还是什么事物,它们都是有容纳的空间极限和承受的范围的。如果你超了这个度,还是违反了游戏规则你就得必须严重处罚和付出相应的代价。处罚也是给你好的提醒和警醒,也是提醒身边的人们,如果一旦出事,你可有后悔药?
莱西市:面包车坠入水塘致6人死亡,事发地正加装护栏, 你怎么看?
面包车坠入池塘,首先肯定是这水塘的主人不对,没有及时装修围栏,肯定是这水塘的主人负责,水塘的主人也该想到,六条生命就这么没了,而且当时也是大雾天气,及时装修围栏也是应该知道的,这么危险,万一有人又掉下去了呢,做事情前,应该要先想清楚前因后果,不能盲目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