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特区属于哪里管辖?
.1从行政级别上来讲,特区属于副省级城市,深圳的市委书记是广东省的副书记,而直辖市属于省级城市,相当于一个省,市委书记与省委书记在行政级别上都是平级的(党内的话还有政治局委员之类的排名就不一样了,我们只考虑行政层级)。
2.现在经济特区已经不再归中央管了,已经下放到地方了,但是作为经济特区还是有一些比普通城市多的权利,比如有立法权,享受国家的一些优惠政策等等;而直辖市一直都是属于中央直接管辖,他的权力肯定不会比经济特区少。
经济特区都是属地管理,归当地省/直辖市管辖,如果属于国家级的,可以享受国家和省级颁布的配套优惠政策,而且属地政府的权限较大。属地政府一般会成立管委会,省级领导任负责人。首批建立的四个经济特区属于福建省和广东省,分布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三市和福建省的厦门。中国经济特区诞生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成长于90年代。经济特区的设置标志着中国改革开放进一步发展。中国共有7个经济特区。
深圳经济特区归
广东省管辖。
广东省深圳经济特区于1980年8月正式成立,是中国最早实行对外开放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深圳位于广东省的东南部沿海,东起大鹏湾边的梅沙,西至深圳湾畔的蛇口工业区,总面积327.5平方公里,2010年延伸到全市,2011年延伸至深汕特别合作区。
经济特区是指实行特殊经济政策、经济管理制度的地区,并不属于单独的行政级别,行政管理归经济特区所在地行政单位管理。特区制度诞生于改革开放初期,当时我国法律体系、经济制度并不完善,但需要大力发展经济,随设立经济特区,经过几十年经济成长,综合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情况,国家共设立七个经济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