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世,无遗嘱,四个子女该怎么分遗产?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章 法定继承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在无遗嘱的情况之下,遗产该如何分配?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该如何分配,这就要看家人的关系处的如何,有的家人把情同手足,血浓于水的亲情看的重,有的一家人把金钱利益看的重,家财万贯,不如家人和睦。
一般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分配遗产, 兄弟姐妹之间都是按照,父母在世时,谁照顾父母的时间最长,付出最多的,那么他就要多得遗产,剩下的有几个孩子,按照这个方法以此类推,这样谁的心里都平衡,也不至于为了这点遗产打的六亲不认,互不往来,相信世间还是有真情在。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分配遗产。
我国法定继承的顺序为: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一、法律如何规定继承遗产的顺序?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可知,继承顺序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法律规定哪些情形下继承人丧失继承资格?
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杨绛的遗产给谁了?
杨绛的遗产没有给钱瑗继子继女,是因为钱瑗在杨绛去世后,与其前妻所生的两个子女钱穆、钱钟书对杨绛遗产的分配问题产生了争执,并将杨绛的遗产进行了诉讼。
经过法院的审理,最终确定杨绛的遗产将会平均分配给钱瑗和前妻所生的两个子女,即钱穆和钱钟书各得三分之一,其他亲属各得六分之一。杨绛生前曾立下遗嘱,要求她的遗产将平均分配给两个继子女和四位亲人,但这份遗嘱并没有得到全部亲属的认可,因此最终的分配结果是由法院裁决的。
答:杨绛和丈夫钱钟书有很多著作,90岁那年她将两人的72万元稿费,和随后出版作品获得的财产收益,捐赠给了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设立好读书奖学金,目前已经累计2000万元。杨绛的家里有不少珍贵文物字画,她也对相关人员作出安排交代,捐贈给国家有关单位。
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老人去世没留遗嘱的遗产怎么分配?
没有遗嘱前提,由老人合法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
《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您好!
这种情况下,基本可以认为:按照法定继承,来对遗产进行分配。
按照题主的描述:没留遗嘱,那么推断应该也没有留下过其他关于遗产如何分割的书面说明(例如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继承份额来进行分配。
关于遗产继承顺序和比例的规定
如果单纯从法条上来看,确定继承人、继承权分配比较简单——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去世人的父母、子女、配偶;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去世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仅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有继承权。
原则上,法定继承情况下,遗产份额由法定继承人均分。
但是,因为每个家庭情况不同、继承人是否有去世的、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去世时间的先后关系等等,就会产生很多不同的结果。
既然题主提到“老人”,意味着老人的父母可能已经不在世了。
这里我们先通过一个例子来说明。
假设:老人去世的时候,老人的父母均已过世。
如果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则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同一顺位继承人平分。
没有遗嘱也无法定继承人,遗产将如何处置?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可能归集体或者国家。其实,我觉得这条法律设置得不够人性化。如果遗产无人继承,国家最好能设立一个遗产基金会,利用无主财产帮助社会上真正有需要的人。
谢谢邀请。
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确实没有法定继承人,遗产归国家所有。
我国继承法有关规定明确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没有的但是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二者都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也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包括亲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按照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同父异母的、同母异父的、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另外,在继承人之外,有依靠被继承人生前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可以分得适当遗产,但是这一类人要分得遗产,需要去法院,由法院确定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如果不符合上述任何一条,确实没有任何可以继承的人存在,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组织成员的,遗产归集体组织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