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老汉骑电动车撞护栏摔倒,少年扶起他反遭诬陷, 你怎么看?
明知道被讹,报警了吗?警察要坚持正义吧,深入了解,走访知情人,把讹诈者绳之以法并在电视栏目播放真象,公布讹人者头像,职业,住址等,让歪风邪气彻底暴光,让正气充满社会!
还孩子清白之后,一定要加大力度宣传,同时要把讹人的人列入失信黑名单,只要被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的老人,会失去很多待遇,比如说子女不得做公务员,教师,医生,律师,子女的子女同上,比如说本人不得免费乘车,不得享受相关老人优惠等等。
扶摔倒老人,反被讹诈,为什么很少听说被冤枉的人去法院告他们?
因为妈妈讲的疯狗咬你了,你只能想办法离开去医院,而咬回疯狗或打疯狗付出代价更大还有可能再被咬伤。放过疯狗也有可能再咬别人,这就是碰见狗就走开,谁知道是疯狗还是好狗?也就是谁知道下一个跌倒老人是不是讹诈者?
扶人的人都是善良的人,被讹诈后好不容易平反了,也就释怀了,还告什么啊?但为了社会正义、为了树立社会正气,这样的事情即使扶人这不告,也应该作为公诉案件,以敲诈勒索罪和诬陷罪追究讹人者的刑事责任!
一是取证难,作为善良的好心人,通常在做好事时,都是不求回报的,也绝无心为自己的做好事进行标榜而留“证据”,在事前专心留“证据;在一对一状况下,同时双方在贴身近距离是很难留有视频旁证的,特别是见义勇为,又大多都是事态紧急时刻,人命关天,分秒必争的时间也不允许;二是非议颇多,如在做好事前,就主动去留“证据”,就会有招致有“标榜自己,出风头,用心不良”等种种非议的惯例之说;三是耗费精力,耗费的时间长,反反复复,长达数月、数年一次次的,让你耗不起;四是结果成惯例,纵观以往此类案例“不了了之+批评教育+道歉”或关几天,早就让你是明知的,也是此类案例“固有的、标准的、惯例的,不争的、必然的结果;五是告有啥用?就连你好心为对方垫付的药费,都难以让它返回,你还指望……
被冤枉的人如果有证明清白了,那是不幸中的万幸,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也就不再追究了,反正以后是不会去做如扶摔倒老人这种不理智的事了,以后遇到了有多远躲多远,上法院告他们,别闹了!请律师要钱吧,即使告赢了又如何?至于那些无法证明自己清白的,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有可能选择轻生有可能一蹶不振,本身就不富裕的家庭因此雪上加霜,请律师要钱吧?告赢了又如何?
江宁区:老汉骑电动车撞护栏摔倒,少年扶起他反遭诬陷, 你怎么看?
在道德舆论上予以谴责和鞭挞,让这些缺德之人身败名裂、臭名远扬。在法律上,要追究这种蛇蝎之人的法律责任。可以判定为诬陷他人的诽谤罪,图谋敲诈别人财物的诈骗罪等。让这种无良小人付出高昂的代价,才能起到震慑作用,弘扬社会正气。
现在有些老人真让人讨厌,而且说句粗话有的根本就不做人事,甚至骂一句有的几乎就不是东西。尊老爱幼你让人怎么去尊他?以老卖老他爱幼了吗?特别是有极个别(其实不是少数)的老妇人,打扮的妖艳古怪扭扭捏捏,言行举止尖酸刻薄,稍有点不随意就强词夺理无理取闹,骂人恶毒致极。说真的都让人作呕!不知道这个社会怎么了?助人为乐这个词变成了助人为仇。你借钱给亲戚朋友吧,你要用钱你还不能要,要了就说你小气不够朋友。你扶倒地的人吧人家还倒打一耙最后还赖上了你。你花钱买个座想休息休息吧,你还不能坐还要让给似老非老的人,你能不让吗不让试试?我要说再遇上上面这种人这些事,千万不要惯着他们要好好的给点颜色给他看看。
这样的事情还真难死人!我曾经在水中救过两个孩子,也曾经以各种方式帮助过很多老人。现在我已66岁了,坐公交车只要看到年龄大的,带小孩儿的,我都会给他们让座。看到网上经常报道不良老人的事情,心里很难过。希望这只是个例,尊老爱幼的美德还是要在日常生活中推行下去,否则,我们何以为人?
之所以,之前今日头条不是出过这样的一个问题吗,那就是,“当今社会最可怕的”是什么?这就像这件事情一样的是当今社会最可怕的之一。明明是在做好人好事的,结果,居然,竟然被人讹诈了,大家说这社会还能做好人好事吗?这是一方面,然而,最可怕的就是当这件事情到了官方手里时,官方如能调查清楚后还好人好事者一面正义旗帜的,那,好人好事归根结底还是得到很定的,然而,如像第一次的那样好人好事亲历者,居然,竟然被官方判了赔偿之罪的,那么,好人好事的谁还敢去做呢!所以,我认为,当碰到这种这样的事情时,官方首先要切底地调查清楚,反正,现今的电子眼多得是,所以,绝不能冤枉做好事的见义勇为者,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有人情味和正义感,相反,只会让社会走向极端,因此,碰到这种这样的事时,请官方慎重加慎重,绝不能冤枉一个好人,更不能放过一个坏人,人们才绝对的尊重和信任公权力的!对吗?
江苏常州84岁老人摔倒好心扶起反被冤枉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江苏常州84岁老人摔倒,好心人扶起反被冤枉。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近日,江苏常州一位84岁的老人,骑着三轮车在路上行驶的时候不小心摔倒了路边沟里。过路的货车司机倪兴响见老人可怜,便好心将其扶了起来;这一幕刚好被老人家属侄女看到,正常情况下家属都应该会非常感谢,可这位家属侄女却反咬一口,坚持说老人就是货车司机倪兴响撞倒的,还逼着倪师傅将老人送往医院,并且强迫倪师傅垫付了2000元钱的医药费。
好心救人反而被冤枉,倪兴响越想越憋屈,幸好这个路口有监控可以帮他作证。 监控上清清楚楚记录了,倪兴响在倒车的时候老人骑着三轮车过马路,然后摔到了路旁的排水沟里;交警也说:“货车司机是没有任何责任的”。当倪师傅问起这个事情怎么办时,老人家属侄女居然想赖账,她毫无责任感地说:现在我不做主了,我什么事都不管了。遇到这种货色该怎么办?难道就任其逍遥法外吗?以后还有谁再愿意见义勇为呢?
这事在网上被传开以后,很快就引来了众多网友的热议。其中有不少网友纷纷表示:“现在的好事真的不能干,尤其是像这种老人摔倒的事情,有多远就躲多远”。还有一些网友称:“现在有监控都这样了,要是没有监控呢?倪先生岂不是就脱不了干系了”?更有网友说:“像这种诬陷见义勇为、好人好事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严惩,以弘扬社会正气,不能放任宵小胡作非为”,笔者也十分赞同最后这位网友的基本观点,我们不能纵容小人,让英雄们委屈和冤枉,好心必须得有好报!
看到老人摔倒,到底该不该伸出援助之手扶起来呢?笔者觉得应该弘扬社会正能量,倡导助人为乐好风气,而不是助纣为虐。还记得那个令人恶心的法庭问责吗?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一公交站台等公交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而扶老人的小伙彭宇,却被老太指定为撞人者,老太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在一审中,法官依据推理判彭宇败诉,赔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同时法官的那一句经典问责犹响在耳“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这样的问责,令人彻骨冰寒!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江苏常州84岁老人摔倒,好心人扶起反被冤枉”,这样的操蛋恶心事再也不允许发生了,发现一起,就应该更加严厉处罚一起,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应该得到法律的尊敬和维护!
好心扶摔倒的老人却被冤枉,这种现象已经导致很多有爱心的人不敢去帮助老人。但是面对有危险的老人,还是会有爱心之人去大胆施救。
一、江苏常州倪先生好心扶起摔倒老人,却受到老人家属的为难。
1、倪先生好心施救摔倒的老人。
就在最近,江苏常州的倪先生就遇到一件闹心事,当他开车到一个路口时,发现有一位老人骑三轮车拐弯时,由于操作不慎而翻到路边。倪先生见状马上就停车将老人扶起,然而就在这时,老人的侄女开车经过,就一口咬定是倪先生撞倒了老人。
2、倪先生将老人送到医院,并垫付医药费。
由于怕老人真出了什么问题,倪先生也没有和老人的侄女计较,主动把老人送到医院,并垫付了医院费2000多元。等处理完医院的事后,倪先生马上找到交管部门,通过调取事发路口监控录像,终于为自己证明了清白。
3、老人家属混不讲理,面对证据竟然不道歉。
然而有了录像为证后,那位86岁老人的家属却说他们做不了主,不管了,甚至连一点歉意都没有。交警看到老人家庭这么不讲理,便出了事故认定书,结果老人家庭又向上级交管部门提出了复议。
二、好心施救却被讹诈,倪先生的遭遇再次伤了好人的心。
1、对于摔倒老人家属,明明有录像为证,却还要复议,这种行为让人不耻。
84岁老人摔倒,好心货车司机扶起老人却被冤枉,最终货车司机垫付2000块钱医药费,还好事发路口有监控,交警判定:货车司机没有任何责任!可事后家属没有一句道歉的话。
当天,货车司机正在倒车,等到倒完车,他听到扑通一声,下车查看,是一名老人倒在了路边的水沟里。但其实事发后调取监控,可以看到,并不是司机撞了老人,而是公路有点斜坡,老人自己不慎摔倒。
这名老人84岁,是一名孤寡老人。当天正好老人的侄女路过,一口咬定,老人是被货车司机撞倒的。送往医院时,老人侄女说自己没钱,让货车司机垫付了2000块。
最后亏得有监控,交警判定货车司机无责任。但是,老人的家属,没有说一句对不起。就不了了之。货车司机很委屈:不求你说感谢,但是至少说声对不起。
有的时候,人的良心是坏的。他就没办法用道德约束自己。尤其像老人的侄女,这类人,她就是想讹人。能讹一点是一点。讹不到自己也不亏。
事发江苏常州,一位司机送货的,在倒车的时候听到有巨响,于是停车下来查看,发现路况拐弯处一辆三轮车翻到路基外面,一名老人摔倒在车边,司机看到这个情景,于是急忙上前扶起老人和车子,才发现老人满脸是血,这个问题老人的侄女刚刚经过看到了受伤的老人,于是认为是司机开车撞了老人,要求司机送老人去医院救治。
在送老人到医院,司机被要求垫付医药费,司机垫付了2000块钱医药费,司机觉得委屈,自己做了好事还被冤枉,于是报警处理,在警察调取了监控摄像头后,还原了事情的经过,原来是老人自己开车拐弯摔倒的,根本不是货车司机撞到,司机的清白还原了,但是老人的家属冤枉了司机,最后一句道歉的话也没有,司机扶起老人连一句感谢的话也没有,垫付的2000块钱家属也丝毫没有归还的意思。
对于这种事情已经发生了很多,如果没有摄像头证明清白,这个司机师傅肯定被承担责任,从家属的态度就可以看出来,没有摄像头证明清白 ,绝对被家属要求赔偿,讹钱已经是事实,过去太多这样做好事被讹钱的例子,有证据的证明了清白,没有东西证明的,最后都是不是你碰的你为什么要扶的事件。
导致现在很多人看到这种事都不敢上去扶,因为自己完全不知道对方会不会讹诈,讹钱的人在证据证明别人清白的情况下,最后只是道德谴责而已,如果没有证据那他们就真的讹到了钱,难怪后来就出现了碰瓷,这不是没有原因的,甚至有人因为做好事被诬陷讹钱,最后选择跳河自杀,讹钱的人最后承认了死者没有碰到自己,最终死者死了,事情只是证明了他的清白,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这个事情发生在广东。
遇到摔倒老人,扶还是不扶,现在让很多人遇到这种事很纠结,前段时间有人提议,建立临危不救罪,用来约束见死不救的行为,但是现在的案子直接让他的提议没有了意义,临危不救要定罪,那像这个案件的发生,这个提议怎么解决呢,所以人心不古蛇吞象,这个案件老人自己完全在清醒状态下,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但是并没有对自己侄女证明司机是清白的,说明了其实就是想讹钱,其实最应该追究这种人的责任,而提议见死不救要定罪的难道没有想过发生这种事情怎么办呢,所以这年头都是乱七八糟没有深思熟虑的提议,完全对不起自己的身份。
常州84岁的老人自己骑三轮车在一拐弯处,因操作不慎而翻车,当时倪先生正好在场,他便立即把老人扶起来。这时老人的侄女开车经过此处,见此情景,不但不去上前感谢倪先生,反而一口咬定,老人是被倪先生撞倒的。倪先生好心好意,也没有计较这么多,还主动把老人送往了医院,垫付了2000元费用。
倪先生从医院回来后,向交管部门反映这个情况,通过调取监控和现场勘察,澄清了事实,老人不是倪先生撞的,是年老昏花,自己翻车的。老人家属蛮横无理,硬是冤枉是倪先生撞的,还要找上级交管部门复议。好心救人反受冤屈,这真让倪先生寒心,也伤了当今社会所有善良者的心。
这不禁使我想起了前几年,媒体对类似事件进行的热议:这个社会有些人到底是怎么啦?难道真是象有人所说的那样:“好事不能做,做了反惹祸”吗?热议的结果还是满满的正能量。现在这件事又上了热搜,很发人深思。
“举头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人善人欺天不欺”。这话古话说得非常好。我们为好心的司机这种善良的行为点赞,社会需要正能量,需要人的本性善良,任何时候,传统美德都不能缺失。倪先生这种善举理应受到表扬和奖励。我们谴责那些心理扭曲,违背良心说瞎话,栽赃诬陷别人的人,理应付出代价,被救人及其家属不讲道德,反而讹诈施救者,如果构成犯罪,一定要论罪惩处,决不能对这种忘恩负义的姑息迁就。以更好地弘扬正气,营造见义勇为,善心积德的良好氛围
大家不愿意看到的一幕又再次上演,好心扶摔倒老人,反被冤枉,这样的事情何时才能销声匿迹。
江苏常州货车司机倪先生往厂门口倒车时,看到车前拐弯处一骑轮车的老人摔进水沟里。他赶忙倒挺好吃车并喊厂长一起将老人扶了上来。恰巧老人侄女路过,不问青红皂白便认为是倪先生撞的。并逼着倪先生将老人送到医院,又以没带钱为由,让你先生垫付了2000元医药费。
从事情发生的整个过程来看,老人到底是自己摔的还是倪先生撞的,暂时无法做出明确的判断。老人的侄女是否看到了老人摔倒的整个过程,不得而知。但在事情尚不明确的状况下,老人侄女便一口咬定是倪先生撞的,显然不合适。而且,也没有理由让倪先生垫付医药费。那么到底是不是倪先生撞的呢。
好在现场有监控摄像头,民警在调取现场录像详细查看后,确定老人是自己摔的,并没有撞到倪先生的车,与倪先生没有关系。认定是一起单方交通事故,并出具了事故认定书。
在现场监控的佐证下,终于真相大白,倪先生是完完全全的见义勇为做好事。这位老人已经84岁高龄,根本经不住那么一摔,倪先生的善举也算是救了老人一命。而对于倪先生来说。算是幸运的,现场监控为他洗清了冤屈。既然事情原委已经清晰,那老人家属应该归还倪先生垫付的2000元医药费。而老人家属又是怎么做的呢,接着往下看。
据倪先生反映,事故弄清楚后,老人家属连一句对不起都没有,而且转脸又称此事与他们无关。并表示:“现在我不做主了,我什么事都不管了”。但在最初时却称,这个家是她当家的。可据了解,这位老人姓许,是一位孤寡老人。
事故最初,老人的侄女积极参与此事。但在事情弄清楚后,老人的侄女又极力与此是摆脱干系。从最初的“当家的”演变成了之后的“与我无关”,前后的表现截然不同,判若两人,无疑是在躲避归还倪先生之前垫付的2000元医药费。从最初的有利可图到最后的无利又贴钱,导致了老人家属前后态度的变化。倪先生垫付的2000元能否拿回来,还是个未知数。
还好现在到处都是监控,不然又是一个冤案。
江苏常州的倪先生正在倒车的时侯,一个老人骑着三轮车从旁边经过。结果老人在转弯的时候摔倒,人家倪先生二话不说,下车把老人扶起来。这时候老人的侄女经过,一口咬定是倪先生把老人撞倒的。并且,她逼着倪先生把老人送去医院,并且还逼着倪先生把医院的押金2000元交了。
倪先生当然不会这么屈从,他当时没有和老人以及家属较劲,而是以救人为主。等老人在医院得到了治疗,他就到交警队,要求调取事发地点的监控录像,交警调出录像以后,正式告知,从监控里看,倪先生并没有责任,是老人自己摔倒的,且出具了事故认定书。
我们说,老人摔倒应不应该扶,这已经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我认为,就算是明知要被冤枉,我们也要扶。因为很简单的一个道理,老人摔倒,很有可能会有生命危险,我们不扶老人可能就会丧命。人命重于一切,即便我们要被冤枉,也要去扶,因为我们还有一个良心会不会受谴责的问题呢。
但,与此同时,我们的法律执行机构,也应该对这个现象有一个说法。比如,家属有意的冤枉好心人,可不可以使其构成犯罪。也就是说,能不能归为讹诈罪。其实不用处理得很厉害,只需拘留十五天以上,就会使他们后悔,对以后的这类行为将会是一个很好的警示。
就说这件事吧,倪先生还算是比较依靠法律的,可人家交警已经都认定了事故和司机无关。可家属还是要认为是倪先生把老人撞倒的。那么,做好事的倪先生现在是处于法律系统之外的弱者。他不能要回自己被强迫交的住院押金。而此时老人的侄女看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后,却推脱说,这件事和自己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