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扰民咬人哪个部门投诉效果最好?
公安部门投诉效果最好。
因为公安部门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的机构,对于狗扰民咬人这类危害社会安全的问题,公安部门有着更为权威和专业的处理能力,可以依法打击和维护受害人的权益。
此外,公安部门还会对养狗人的资质和狗的品种、健康状况等进行审核和管理,能够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狗扰民咬人的情况。
除此之外,城市管理、动物保护等部门也可以投诉,但相对于公安部门来说,效果可能不如公安部门明显。
对于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
如果狗扰民咬人,可以尝试在以下部门进行投诉:
1. 公安局:公安部门是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的机关,因此投诉狗扰民咬人可以向当地公安局反映。公安机关一般会对受害人进行调查,并经过询问咬伤的情况等调查后,给予相应的法律支持和协助。
2. 畜牧兽医部门:如果被狗咬伤后出现了感染、发热、红肿等情况,可以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进行投诉和求助,他们可以给予狂犬病疫苗注射和处理伤口等医疗援助。
3. 市容管理部门:当狗狗无主或者主人不适当照顾而导致出现扰民或咬人行为时,可以向当地市容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他们可以采取行动,对犬只做相应的处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无论选择哪个部门进行投诉,都需要提供详细的受害情况、咬伤部位、被伤狗的特征等信息,以便部门更好地为你提供帮助。需及时进行处理,以免状况更加严重。
有关狗扰民咬人的投诉应该向公安部门进行投诉
因为公安部门是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处理刑事案件的部门,狗扰民咬人属于违法行为,公安部门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维护。
如果向公安部门进行投诉,他们会根据法律程序来处置该狗主人,并对狗进行检疫和隔离。
如果是其他部门,可能效率不高或者不具备相关法律权限。
需要注意的是,投诉前最好收集好咬人事件的证据,准备好相关材料,以便给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投诉效果最好的部门是公安机关。
因为公安机关是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机构,对于狗扰民咬人这种违法行为有相关的处罚规定和处理措施,并且在立案办理过程中可以调取证据进行调查和取证。
此外,还可联系相关的动物保护组织,但要注意投诉时提供详细的证据和描述,并配合机关的工作。
如果狗扰民咬人,应该先将咬伤的伤口进行处理,并进行狂犬疫苗接种。然后可以向当地的动物卫生监督所或市政执法部门进行投诉,要提供狗的详细信息,例如是否有主人、所在地点等。
监督所会安排人员进行调查,并对狗进行检疫。如果狗是无主狗,监督所会把狗抓捕并送往拘留所等处进行隔离观察,并决定是否实施安乐死。总之,及时投诉可以有效解决犬只问题,保护人类生命,也维护了其他市民的安全。
有人建议遛狗不栓绳,狗咬人后狗主人必须负刑事责任,支持吗?
坚持反对,为什么非要等到狗咬人后才负刑事责任,以后出门人都应该为狗让路呀。应该在外未栓绳的狗,能找到狗主人的,刑拘狗主人,找不到狗主人的,将狗做为流浪狗处理。狗咬人应作重罪处理狗和养狗人,这样才能有效规范养狗人的行为。
狗患泛滥成灾 污染居住环境 威胁人身安全 狗引起的矛盾在民间滋长 成为影响和谐安定的社会问题 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就是缺乏规范管理和正确引导 呼吁政府以民生为本 出台管理细则 明确管理责任 对违规养狗给予惩戒 造成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
支持!就应该像道路安全法一样,狗狗咬人或是咬死人必须负法律责任,因为狗狗有他的监护人。如果是因孩子逗狗被咬,孩子也有自己的监护人,分清责任该谁承担的责任谁承担。至于那些所谓的爱狗人士,如果“爱心”泛滥,随便投食喂养流浪狗,而不是收养流浪狗的也一并入刑。另国家必须加大对饲养宠物的管理与完善这方面的法律。宠物必须上户口明确监护人的责任,有户口的流浪宠物一定要追查其监护人的责任,没有户口的流浪宠物诱捕后送流浪宠物收容所,三个月之内没有人领养的一律安乐死,不能让他们无序的争夺人类资源。个人观点!
不是讨论负不负刑责的问题,因为负刑责的认定很复杂,不只是养狗栓绳子的事。关键是城市里这几年在楼房里养狗,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左邻右舍(因为养狗人比竟是少数)的生活,造成了很多社会案件,给社会和谐带来了不和谐。因此,当务之急,是立法禁止在城市楼房里养狗!
这个问题无需多言,每个城市的社会秩序条款都一样,我国的刑法也有规定,狗咬人必须是狗主人负全责,论事件大小而言,事件小双方者私了,事件大上国家刑法啰,当然支持!机动车闯红灯由谁负责你应该是晓得吧。
如何评价城市中的流浪狗?大家对狗咬人有什么好的建议?
城市流浪狗百害而无一利,即影响城市形象,又破坏了城市环境,还对市民造成危胁。由于多年疏忽整治,城市流浪狗越越多,已非治理不可。
城市流浪狗必须彻底清除,实行零容忍。建立流浪狗捉捕机制和流浪狗收容所。
坚决禁止遗弃狗的行为,因各种原因不能饲养的,要申报相关部门,经批准后交纳一定费用由收容所收养。未申报随意遗弃的,一经查实实行重罚。因遗弃发生咬伤人事件,除赔偿外,要负法律责任!
建立建全饲养犬类的法律法规:
一是规范允许在城市饲养的犬种,对于一些大型犬和易咬伤人的犬类,禁止做为宠物狗在城市饲养;
二是建立实名制养犬登记制度,没办理的视为流浪狗;允许家庭饲养的,实行绝育,不准随意繁殖。
三是城市养狗圈养,不得散放。需要遛狗时需有成人牵引,并戴嘴护具及清理粪便用具;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禁止犬类进入;
四是建立养狗人行为记录及惩罚制度,市民监督举报制度,对屡次受举报的取消饲养资格。
五是制定狗意外伤人赔偿法规。对养狗人严重失职,造成后果严重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城市中的流浪狗现在很多,特别是在小区里,每天晚上回家的时候在小区的广场都能看见三五成群的流浪狗,躺在单元门口或绿化周围,这已经成为小区里的安全隐患,而且晚上11点后经常这叫那汪的,扰人休息。这些流浪狗很可怜也很可恨,每天就是扒垃圾桶找吃的,弄的门口老是一堆垃圾,绿头蝇子乱飞,本人每天上下班也无力照顾这么一只狗狗,必定生命无价,不分贵贱。
咬人的狗是不能留的,不管此狗携带狂犬病没,对人的安全形成极大的隐患,如果这些流浪狗成群的话危险性更大,成为社会安定的不稳定因素,危害极大。因此我国各地都有相应的养犬管理规定,尽量避免在城市中养大型犬和烈性犬。
流浪狗已经不是爱狗人士说的什么爱心的问题,而是市民的安全问题。市政管理不是爱狗人士说什么就什么,是要求爱狗人士遵守规则,而不是规则顺着爱狗人士来,民间争吵不休,官方看热闹谁也说服不了谁的争吵解决不了问题。民间办法,组建打狗队,解决狗患最快。
1.持证养狗
2.每半年强制体检一次
3.狗狗生死、失踪要报备
4.狗死亡后,凭死亡证到规定单位火化
5.凡虐待、遗弃狗狗,要追究狗主法律责任,视情节轻重判7~15天拘役
6.凡遛狗不拴绳、不戴口罩者,判3日拘役
7.不铲屎者,一次罚款百元
8.政府成立狗狗户籍管理中心,负责保护狗权,协调处理人狗生存矛盾,监督爱狗人士不爱人的一切违法行为
请大家加以修改完善,待权力部门批准后执行!
不要讨论这些狗的事了,再讨论,就撕裂了社会,养狗人不分男女,不分年龄大小,必须办证,必须交压金十万元,以防狗咬人后,没人管了。遛狗必须带绳,必须嘴套,养狗人带嘴套不算。狗咬人,必须处死,天经地仪。狗咬伤人,狗主必须负责。所以不用讨论,爱狗人士,再爱狗,当狗把他儿子的蛋咬掉,当狗把他女儿的脸撕烂了,他马上变成了恨狗人士了,所以不要讨论。大家一定记住:爱狗人士是人,不是狗杂种。
狗咬人事件这么多,你同意将狂犬疫苗强制免费打狗身上这个建议吗?
強制執行,但是不能免費,因為這是全國人民的血汗錢。不能免費用在狗狗身上。養狗的每月的狗糧費用不非。有些狗狗還是長期食用外國品牌狗糧。跟本沒有免費的必要。要真免費給狗化這筆費用。還不如多考慮山區的孩子校舍的問題。行路難的問題更實際。
现在的问题不是狗咬人,而是恶人咬老实人。不信你看,1, 养狗遛狗不拴绳,乱拉乱尿没人管,所谓爱狗放流浪。2,大狗咬的小狗跑,老人小孩见狗跑,我家狗儿是个宝,谁敢动它不得了,出门遛狗不拴绳,车水马龙由它跑,无心碰磁没了命,10万8万没个饶。你狗,他狗,谁的狗,别堵他人家门口,自私自利遭人烦,不是狗儿是主人。
每条狗强制打狂犬疫苗是必须的,免费是绝对不应该的。免费等于是老百姓都为养狗者花钱,这绝对是不合理的。这部分钱只能由狗爹、狗妈、狗儿、狗女或者是狗主人自己出才合理。我是个爱狗主义者。我从小在农村老家共养了四条狗,特别是第二条狗,一岁多就知道护着主人。在我和别的孩子打架时,他会从对方后面去咬他大腿,我非常待见它们。第一条和我同年生(应该说,以开始是大人领养的),活了十四年,老死在鸡窝里了。后几条都没活过两、三岁,有被药水毒死的,有失踪的,还有村上打狗打死的(我已上班没在家)。终之,后三条狗都是非正常死亡。我非常悲痛,从此多年没有养狗。我喜欢狗,狗也非常喜欢我,见到我从老远就会跑过来和我亲热。不过,它喜欢你不等于它会喜欢别人。实际上,大部分狗越喜欢主人,就越有可能伤害到别人。虽然我非常喜欢狗,和狗也非常亲近,但我知道,他不是人类,除个别方面可以安慰我外,其它方面它做不到人类的水平,故它永远不会成为我的家人。在进一步来说,狗养到最后肯定就是伤心。不管你多么喜欢它,跟它多么亲近,你再怎么保护它,狗的寿命就那十几年,你改变不了它的命运,最后只能伤心分离。不过,请千万记住,这只能是和一个亲爱的朋友分离,不是和亲密无间的家人生死离别。
同意强制给狗注射狂犬病疫苗,但费用必须由养狗人承担,不能让国家免费。
养了狗就必须主动去给狗打疫苗,费用肯定该饲养者付。让国家免费岂不是让全体国民买单?这对多数不养狗的人来说,肯定不公平!
每年让养狗的人负担几百元的费用,肯定有些养狗的就不乐意了,那唯一的办法就是不养狗。这样,就能减少养狗的数量,对减少狗患能起促进作用。
不应该让狗不咬人吗?给狗打疫苗是主人该干的,凭什么浪费国家的钱做这种事?如果每出生一条狗,国家就要损失几百块,那干脆把狗从中国消灭,只留一部分放到动物园得了!我发自内心讨厌那种养狗还不尽责的狗主人,我家孩子三岁时被一只没绑绳的狗吓到过,现在见到狗还吓得直发抖,送这个狗主人一句脏话!!!!!
建议养狗纵狗放任狗咬人伤人、破坏环境的,狗主入刑,你支持吗?
进一步明确养狗的有关规定,对那些养狗不用狗绳,叫狗到处大小便的必须罚款,对狗咬人的必须入刑,对你只要养狗必须登记,终身不须抛弃狗,一径发现必须获刑,个人养狗的必须给狗做绝育,只有这样流浪狗才能减少,也就不需要爱狗人士了。
对不按照养狗管理条例的养狗者,放纵狗咬伤人的,出了赔偿医疗费用外,应追究故意伤害罪入刑。为什么这么说,明知狗会伤人后果严重,不拴犬绳,厂放任外出游荡,所以必须要追究养狗人的责任,天经地理的。对遛狗不迁绳,在公共场所,到处拉屎,拉尿,不清理者应当给与罚款处理,在各公共场所的主管单位行文公告。
古人有云:遛狗不牵狗,就是狗养狗。
我们很难去要求或者约束一只狗懂事,但作为一个智人,你不可以不明事理。
遛狗牵绳,既是对别人负责,也是对宠物负责,更是对狗主人自己负责。
既然都到了放任狗咬人了,这样的主人已经不是人了,关进去是理所当然,也是为民除害,理应支持!
本文仅为个人观点,并非有所指向,希望大家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