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离婚冷静期的存在有意义吗?
我认为有意义
其实有些话,也许在你们冲口而出的那一刻就后悔了,冷静期就是给你们彼此一个反悔的机会。
婚姻只是升级形式的恋爱,根本基石还是爱情。有爱情就会有小私心,每个人都是如此。世上不存在从不吵架的爱人,一时情绪化的你们说出“过不了就离婚吧!”“好啊,离就离!没了你谁还活不下去了似的?”都过了一时的嘴瘾,互相都觉得保住了自己的面子,可是心真的不会痛吗?养了几年的宠物去世了,宠物主人都会觉得心里像缺了一块,更何况是互相陪伴了几年的爱人。可是即使后悔了,你们在冲动之下说出的话却收不回来,只能互相凭着对方的话语揣测着ta的心意,都以为对方不爱了,为了自己的面子,谁也无法先说出那句“我后悔了,我们和好吧”,这样冲动之下的离婚,冷静期就是给你们一个回头的机会,免你在离婚后守着昔日温馨的家如今只剩自己孤零零一人,却很难再找回往日的幸福。冷静期,是给你们找回往日恩爱的机会。
“离婚冷静期”的存在还是有意义的!
如今社会的离婚率越来越高,在12月24日那天,民法典草案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通过了审议,并且直接冲上了热搜。
草案上是这么规定的: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简单给大家解释一下:
你想离婚,首先你得和你的伴侣一起去民政局提出申请,提出申请后的三十天内,如果有任何一个人不想离婚,单方面去民政局就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如果你俩还是决定要离,满三十天后,你俩还得再一起去一趟民政局,才能把离婚证给拿到手。
看完这个规定,我是真的很想冷静一下。
是不是你也想冷静一下,其实这个规定不是领导们拍脑袋想出来的。
如今大多数年轻人闪婚,又一言不合离婚,都是冲动导致的,其实两个人真没到了那个非得离婚的地步。
年轻人觉得路还很长,离了婚还能再找,这种想法其实是不算对的,一段婚姻承载着两个家庭,还是不要轻易的去分开才好。
“离婚冷静期”就是为了让你冷静,为了防止你一拍脑袋做出错误的决定。
您好,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在某种程度上也可能是对当前社会高离婚率问题的一种回应,早在几十年前,是否每个人或者大部分的婚姻就是幸福的么,每一段婚姻中的人们是否未曾想过离婚? 可能在当前社会中,人们的认知、人们的观念,生活的节奏反映在婚姻中,或许少了一些对克服婚姻障碍的抵抗力、免疫力,才使得结婚、离婚都变得更“从容了一些”,或许这就是“爱情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那么,即使是回到个体角度来看,“离婚冷静期”是否会对个人的权利造成了阻碍呢,在我看来不尽然。从当前的讨论看,有提到“离婚冷静期”的存在在某种程度上,对当事人来说可能确实延续了痛苦的存在。但是这不等同于否决了当事人离婚的自由,直白的来说,该离的婚还是离得掉,只是晚了一些,而痛苦持续的问题,是可以通过别的途径加以解决的。于离婚者言,能离的婚始终是能离的;而挽救了一段婚姻、或者一个家庭,哪怕是万分之一的可能,又何乐而不为呢?所以,“离婚冷静期”是一种立法技术,可能是实践做法的一种上升,也可能是对当前高离婚率的回应,但更深层的是,立法价值中对婚姻神圣的尊重,对家庭维系的尊重,“天不变道亦不变”,即使没有“离婚冷静期”,在这样一种观念的指引下,也会有其他的立法安排,实践的意义在于它会检测某种实际的制度设计对于实现这样一种观念的有效性,从而改变当前的设计,或者从根本上改变这样一种观念。
近日,围绕首部《民法典(草案)》中关于“离婚冷静期”的条款,网络热议不绝。该条款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个规定的重点是什么?单方面不同意,就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本意在减少因一时冲动而离婚的行为,但很可能会被现实打一记响亮的耳光。
那些被家暴、被出轨、被欺骗的婚姻一方怎么办?
一个月的时间,足够转移财产、足够把一个人折磨致死、也足够让一个人失去对生活的信心。
我们不能以极少数人的冲动离婚,让大多数人为此买单,让他们在痛苦的婚姻中被迫延长伤害,激化矛盾。
1950年《婚姻法》起草时,邓颖超曾主张「不加条件地允许一方坚持想离即可离」。
「婚姻问题上妇女所受的痛苦最深,如加上很多条件,恰恰给有风险思想的干部一个控制和限制离婚自由的借口」
此次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作家蒋胜男(《芈月传》作者)提出删除“离婚冷静期”的建议。
她援引《2016年中国婚恋调查报告》中的数据,指出“闪婚闪离”的人不足5%,“绝大多数人都是经过深思熟虑后决定婚姻大事的,法律不应该用小部分人的情况来一刀切地对待整个想要离婚的群体。”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回应,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一般是向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需要冷静吗?
结婚才是头脑发热, 离婚大都是忍无可忍。
离婚冷静期非常必要。所谓离婚冷静期就是指夫妻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淸楚后再进行决定。目前仅仅在政府机实施,时间一般一个月,法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两个月甚至三个月。
离婚冷静期的存在,给了离婚双方的“三实"。一是合符实际。在这一矛盾时期内,夫妻双方可以各自冷静地好好想一想离婚带来的结果,细心认真地回顾综合一下造成要离婚的原因、根源、自己应承担的责任,还有没有挽救挽回婚姻关系的余地等等,给矛了双方一个符合生活实际,贴近生活实践的自省自律时间期限。
二是非常实用。规定了冷静期,夫妻各自分开一段时间,有利于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也利于避开双方因矛盾期间相互排斥相互仇视尴尬局面,更有利于双方家属亲友朋友同事的调解劝导,实用性和可操作很强。
三是可推实践。这种冷静期在实际操作和实践中,挽救挽回了很多夫妻婚姻关系,也教育教授教导了很多人,更感化感动感染了很多人的婚姻观人生观,国家完全可以推展扩大到所有离婚案件中实施……。
离婚冷静期,存在有意义。
离婚冷静期真的不可取吗?
也不是不可取,但你不觉得很搞笑吗?一心一意离婚,现在冷静下来又不想离婚了。你这是头脑发热吗?你这不是一时冲动做出的愚蠢选择吗?当然,能够冷静的面对这件事很好。但,当初为什么如此随便的提出离婚?你要知道,这两个字是多么伤人。
我说的不可取,不可取在于为什么要冲动的提出离婚?如果确实想要分手,也就不需要什么冷静期。真的需要冷静期,那么请在冷静之后再来决定是否离婚吧。
不冷静,说什么做什么都是错的。何必这样,不是所有人都有机会再爱一次。
爱情本不易,婚姻也不易。我们需要的不只是且行且珍惜,而是遇到的每个问题都要冷静对待。不要动不动就提出离婚,这样不负责任的言语、行为真的可免则免。这才是成年人,在婚姻里该有的态度。不逃避,不退缩。这样,你的婚姻才能走得更好、走到最后。
你觉得有必要设定离婚冷静期吗?
有必要
两个人走到一起肯定也是有感情的,离婚毕竟是牵扯到两个家庭的事情,很多时候提出离婚都是在相对冲动易怒的情况下,设定一个冷静期可以让双方都冷静下来,思考一下自己内心真正的想法。等过了冷静期还想离婚在去办理也不迟。
对于我这个也在离婚边缘的人谈谈自己的看法!有必要吧!
现在的年轻人,往往会因为极小的事情,无限放大,以至于冲到到离婚的地步!设置30天的冷静期!能更好的解决冲动下离婚的错误决定,也能更好的维护家庭的和谐!有小家的和谐才有国家的团结!愿每一个家庭幸福!愿每份感情真挚!愿多一些爱多少包容!
我认为很有必要。
拿我和我老公来说,每次冲动就离婚,冷静的时候就觉得还可以继续过下去。
我和老公都算的上初恋,没有恋爱经验,两个人磕磕碰碰走到了一起,在一起十年,结婚八年,实属不易。
我觉得有必要设定离婚冷静期。
5月14日,针对离婚冷静期的设定引起讨论和关注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回应称,离婚冷静期制度仅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况,对于因家暴而要求离婚的,一般通过起诉解决。
大家担心的问题尘埃落定。办理离婚手续分为登记离婚(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两种。办理登记离婚的,在规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到申请机关再次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对未申请人员,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办理起诉离婚的,执行法律流程,包括因家暴等纠纷引起的离婚案件。
我觉得,设定离婚冷静期的主要原因是基于情感,这也是国家设立离婚冷静期的初衷。设定离婚冷静期的益处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婚姻的长久是每个结婚人的初心,给实现初心一次等待的机会并不过分,所以设立离婚冷静期符合国情民意。它绝不是干涉婚姻自由,不是所谓的结婚易离婚难。
也许有人觉得冲动离婚需要冷静期,因为冲动过后,随着双方感情的恢复会改变冲动的结果,离婚又复婚就是事实。
而夫妻感情早已实存名亡的,还必须经过离婚冷静期简直是多此一举。其实,名存实亡的夫妻即已确定分离,又何必纠结于一时。
离婚冷静期并非我国首创提出,目前国际上它也是降低离婚率通行采用的办法,比如加拿大婚姻破裂,须要分居达一年 ; 英国须经过9个月的反省与考虑期 ; 美国须要经过6个月等候期 ; 韩国必须经过3个月的熟虑期。我国自去年底以来,离婚冷静期成为了民众的热议词,热议的背后,无非是折射出以法律的形式,提高离婚成本,即时间成本和难度成本,让夫妻双方经过冷静思考,合情合理对待和处理婚姻。例如四川安岳地区2008年,试行登记离婚冷静期5个月,效果可谓十分惊人,夫妻冷静过后有九成没有离婚而合好。不难看出,在尘世喧嚣繁华的当今,冷静期的设立,降低了婚姻中的随意化、浮躁化、冲动化、草率化和简单化。同时不可否认,离婚冷静期也是一把双刃剑,对于家暴者而言,冷静期不冷静,弱势一方往往受到伤害的次数会更多,时间会更长。所以冷静期的设定,值得深究,认真对待。
我感觉可以,结婚能够走到一起而且双方都自愿,说明两个人都已经做好准备相守一生的,也不排除为了赚婚礼钱的人,既然想相守一生,生活本来充满坎坎坷坷,有时候一句话,有时候一件事,让双方变的冲动和失去理智,最终走上离婚的结局,很大一部分人因为一时冲动,说离就离,结果真离了,可以整个冷静期,让他们互相理解与思考,也许以后会更好。个人观点
离婚冷静期是不是干涉「离婚自由」?
结婚自主、离婚自由是法律的明确规定,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但也应该看到,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稳定关乎社会的稳定,离婚不只是家务私事,还是一个社会问题,离婚率过高会带来一系列负面连锁反应。
既要坚守离婚自由的法律和权利底线,又要想方设法抑制离婚率快速增长,这是一种两难,设置“离婚冷静期”则不失为一种折中办法,必要而且可行。现实中不少夫妇尤其是年轻夫妇,其实是一时冲动要求离婚,两人的感情并未完全破灭,只是因为一些琐事,两人都在气头上,一时嘴硬才提出分手,这样的婚姻完全可以挽救,让双方冷静一下即可。有些离婚案件,一方坚决要离,另一方坚决不同意,设置一个冷静期让当事双方协商解决,或由法院进行调解,无疑很有必要。
实际上,“离婚冷静期”本意上绝不是干涉离婚自由,在实际操作中,也要防止它对离婚自由构成事实上的干涉。从最高法的规定来看,一方面,“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是设置冷静期的前提条件,这里的“同意”可以是当事人立即表示同意,也可以是经法院耐心说服后当事人表示接受;另一方面,“可以”设置冷静期不等于“必须”设置冷静期,法院应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对于那些确系感情破灭、无法维系的“死亡婚姻”,则不一定要设置冷静期。
不是。
我觉得这是避免夫妻二人有一个冷静期,因为离婚大部分人都是当时的冲动。法律给一个冷静期,这样双方考虑清楚后再离婚这样也是为了避免那些不应该离婚的人而离婚了,这样从另一方面讲也是降低了离婚了,因为现在的人太急躁了,容易冲动,冲动是魔鬼啊,冲动是解决不了根源问题的。
有一个冷静期,这样也避免了已离婚的人再进行第二次婚烟时就不会发生第一次结婚的情况,更不会把婚烟当儿戏,毕竟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为对方负责。有利于解决根源问题,对婚烟会慎重考虑,互相理解和体谅。
所以离婚冷静期不是干涉离婚自由,反而是使离婚走的更顺畅和便捷,让离婚者离婚后没有后顾之忧。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感谢你的提问,离婚冷静期不是干涉婚姻自由。首先,现在我国离婚率居高不下,这对社会稳定和下一代身心发展都不利。
其次,很多离婚属冲动型离婚,事后很多人后悔,设离婚冷静期有利于降低离婚率,维护婚姻家庭稳定。
第三点,设立离婚冷静期对于节约司法资源,减少人力,物力损耗有很大帮助。
总之,设立离婚冷静期对于维护婚姻家庭稳定,对于下一代的身心健康,对于社会的和谐稳定都有帮助,十分必要。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离婚冷静期是不是干涉离婚自由,当然不是,针对当前离婚率攀升有大量证据表明,有许多离婚都是冲动,这不仅给家庭和个人造成损失也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冷静期的设置是非常人性化的,只要是捎有点常识的人都能够理解。
婚姻自主一直是我国婚姻法所倡导的,这次婚姻法做出的调整完全是根据实事求实的态度真正贴民心慧民意解民困的人性举措,
离婚冷静期十大忠告?
我们应该看到“离婚冷静期”是针对协议离婚的双方出台的,适用于协议离婚,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因冲动而做出的离婚行为,尽可能地达到友好和平分手的状态。对于双方意见不一致,并且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离婚这条路走不通时,离婚主张方还可以到法院依法提出离婚诉讼,所以不会存在“一方不想离婚就离不了”的问题。
当代,生活节奏加快,生活压力增强,确实存在一些年轻人“冲动离婚”“斗气式离婚”的行为。“离婚冷静期”没有阻挡我们的婚姻自由权,而是让我们对待婚姻更加认真、诚恳,冷静的不是权利,而是我们对待婚姻的态度。
1.婚姻期待:
夫妻对婚姻的意义和期待有充分的探讨和共识;
2.夫妻沟通互动:
夫妻(伴侣)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技巧,使夫妻(伴侣)彼此更加了解,关系更加亲密。
由于男女的生理和心理上的差异,表达问题的方式有所不同,相互之间容易沟通不畅,产生隔阂。
在咨询时,使双方理解彼此接受和处理信息的方式,运用倾听的艺术,增强沟通能力,掌握一定的沟通技巧,使彼此能更顺畅的沟通。
3.冲突处理:
夫妻(伴侣)彼此想法或意见不同的事清,能有效地讨论和解决。
婚姻生活中夫妻难免会发生一些冲突和矛盾,通过学习冲突处理的技巧和方法,建立处理冲突的守则,不仅可以更有效的解决冲突,还可以增进彼此感情。
4.了解彼此的原生家庭:
夫妻(伴倡)对于双方的原生家庭充分的了解和接纳,也知道他们的影响和做出适当的心理和关系的调整。
原生家庭是指个人从小出生、成长的家庭。婚姻中的许多问题常是由原生家庭衍生而来的,比如婆媳矛盾、翁婿矛盾、家庭纠缠、孩子的教育等等。
你不仅仅是与你未婚夫(妻)结婚,这同时也是与他(她)的家庭的结合。
离婚冷静期的十大忠告。现在的民法典规定,离婚双方现在在提出离婚申请后不是立马办理手续,而是本着人文关怀的角度要求双方冷静一个月。一个月后如果执意离婚那就办理离婚手续。
本着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呢,所以在冷静期间最大的忠告就是要冷静,要思考一下双方对待这段感情的初衷,双方平时相处的模式是不是有问题,两个人是不是还有感情,不能一时冲动。是不是双方有不可调谐的问题。
离婚冷静期对成年人来说有意义吗?
我觉得很有意义。虽然前提是成年人了,但是成年人一样有冲动的时候。离婚不是一件小事,也许之前已经争吵的不可开交,或者冷战到不想再争吵,可是都没有真正步入到离婚这一步。生活需要仪式感,这就像结婚前需要求婚一样,有一个冷静期让双方都意识到这不是闹着玩的,是真的要离婚的,从而真正考虑这段婚姻的何去何从,给彼此一个缓冲,以后决定了也没有后悔,很有必要。
任何法规的出台,每一句话都会以详细调研数据做支撑,每一个字都会细细斟酌防止出现歧义。所以,冷静期的设置肯定有它积极的意义。
为什么设置冷静期内呢?我个人理解的是现在的年轻夫妻婚姻家庭观念不是那么的看重,闪婚闪离都不是事。如果是新婚无孩家庭还好说,有了孩子再离婚对家庭和孩子的伤害是巨大的,也容易给社会增加负担。设置冷静期,就是可以减少和避免因冲动离婚造成的家庭悲剧。
以山东省为例,以前记忆中提倡晚婚晚育,男青年25周岁,女青年23周岁就是晚婚。有的年轻人为了早点结婚,甚至想找关系,钻漏洞就是想早点领结婚证。但是现在呢?别说男25岁了,就是女25岁也没有人说年龄大。这说明社会发展到现在,年轻人的心理年龄普遍小了,过早结婚并不能很好适应婚后的生活,由此引发的家庭矛盾很容易走向离婚的极端。
所以,设置一个冷静期,给冲动的感情降降温,不失为维护家庭和谐关系的好方法。
离婚冷静期,是好事还是坏事?值不值得执行?
近日即将进入民法典的“离婚冷静期”引起了网友们热议,非常多的人反对这条法案。那么它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我认为凡事都有好坏,下面就来分别讲讲“离婚冷静期”对我们的生活会有哪些影响吧!
这条法案当时被提出来的时候,就是为降低离婚率。虽然婚姻自由,人身自由,但是自由也是要被法律束缚的。生活中因为拌嘴冲动分手的情侣不在少数,夫妻也有不少冲动离婚的,30天的冷静期没准就哄好了,美滋滋地回去接着过日子。有时候如果双方并没有什么重大错误,给彼此一个机会也是不错的选择。实在不行,30天后再正式离婚也行。
想不到吧,还有这层好处!这一点在现在网友们的发言中就可以看出来,很多人开始不敢轻易结婚了,生怕到时候离不掉。如果能从这个层面上,促使大家慎重结婚的话,那么草率离婚的概率也会变低,双管齐下。
如今生活变得越来越好,精神生活也十分丰富,生小孩又是一件需要奉献自己非常多时间的事情,所以很多人觉得生小孩麻烦,不想要小孩。再加上“离婚冷静期”这条法案的出现,让很多人产生了“恐婚”的情绪,结婚率有可能会因此下降,从而导致新生儿出生率的进一步降低。但是从孩子个体角度上来看,生活在和和美美的家庭无疑是最幸福的事情,这点就见仁见智啦~
这一点是争议最大的,如今没有“离婚冷静期”的大背景之下,很多忍受家暴的女方维权都相当困难,一场官司要打非常久。如果存在30天冷静期后,任意一方不同意就撤销离婚的话,可能会导致婚更难离,这一点对弱势群体来说,是相当严重的。不过最新消息称,家暴出轨等严重问题不用受到30天冷静期拘束,直接走法律流程。所以“离婚冷静期”一般针对正常去民政局离婚的夫妻。
离婚冷静期,总的来说我认为是好事。因为现在离婚现象的主要问题还是非理性为主,那种深思熟虑之后无法维持的婚姻还是少数。所以给出一个冷静期,可以让双方回归理性,再做决定。
现在的年轻人独生子女居多,娇生惯养之下心智的发展跟不上身体的发育,在对婚姻还没有充分认识的情况下结婚了,对婚姻稍有不满,便任性离婚,将婚姻视同儿戏。婚姻观的不成熟是我国离婚的主要原因,因为即使是结婚多年的中年夫妻,在离婚后也多生悔意,身边不乏其例。
所以我以为不仅要有冷静期,还应给冷静期的双方强制的婚姻培训学习,让他们真正理解婚姻的真谛,懂得婚姻的不易,否则他们未来的婚姻之路一定还会重蹈覆辙。当然对于那些特殊的情况如家暴、出轨,长期分居等无法挽回的婚姻,是增加了他们的煎熬,我们可以通过一些补充条款予以规避。
个人觉得可以执行,但是要更细化一些
1.这个针对冲动型离婚是值得的。现在有很多往往是一言不合就离婚的类型,实际上没有多少矛盾,过后也会后悔。如果此时有一个冷静期会给各自一个台阶,各退一步,各自冷静。可以降低离婚率,当然交给离婚率不是最终目的,最终是给双方一个继续走下去的机会。
2、但是这个是针对冲动型离婚的人,对于已经互看生厌,水火不容的是没有效果的。有些离婚是忍无可忍,无需再忍的类型,离婚的打算是深思熟虑的结果,所以基本不会有什么改变。但是离婚程序无非就是多等几天,也没什么大的影响
3、家暴型离婚。对于这个我感觉应该划分开。如果是家暴,不快速走完手续就会对一方有很大威胁,这个是不值得的。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4、对于长期受类似“原生家庭”的伤害到崩溃边缘的人这个也是考虑的因素。这个也建议排在“冷静期”之外。
总之一项措施的不能单一地定义为好与坏,客观存在是多样化的,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会作用最大化。
关于婚姻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无论结婚或者离婚都要慎重。面对婚姻应该以一个成年人的姿态去面对而不是冲动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深思熟虑双方三观是否相符,志趣是否相投,走进婚姻的殿堂,好好珍惜,互相理解包容;如果实在是走不下去,冷静考虑,好聚好散。首先要有明智的人,然后才有明白的事。
作为一名执业11的专职律师我建议还是执行的,当今离婚率持续攀升的一个重要原因都是双方在冲动的情况下做出的离婚决定而冷静期能更好的降低因冲动而发生的几率,从而可以更有效的制止一个完整家庭的破碎,减小社会悲剧的发生,作为一名专职律师我认为冷静期的到来能有效的破解离婚率高的难题不愧是中国法制的一个创举!
我觉得值得!
1、有的人会在吵架气头上就直接去离婚,脾气上来了,谁都劝不住,什么都不管不顾了。
我老公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记得有一次我俩吵架,他就非得去离婚,孩子才十个月,他是那种脾气上来,越劝他他就越是要跟你对着干的人,所以家里人没劝住,到了民政局,工作人员说孩子还在哺乳期,男方没有权利提出离婚,只能女方主动提,他就逼着我说是我要离婚的,最后被他逼得没办法,心都凉了,就签了字,想着说你爱咋咋地吧,什么证件都弄好了,就差盖最后一个章的时候,我老公不知道怎么了,说再跟家人商量一下,然后我们回家了,到现在感情依然挺好。
如果当时他没有喊停,他一定会后悔,而我可能对他心灰意冷,直接回娘家去了,但是并不是每一个冲动的人都能在最后关头自己喊停,所以这就体现出了离婚冷静期的重要性了。
2、就算是经过深思熟虑后才决定离婚的,有了这一个月的冷静期,可以先分开住一个月,有的夫妻习惯了一起生活,习惯了对方的付出,觉得是理所当然,以为自己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当真正分开了以后,才知道一个人的日子很难过。
在网上看到很多这样的例子,大多是男性,可能习惯了老婆把家里收拾的井井有条,却又觉得理所当然,从来都不在意,不体谅老婆的辛苦,当离婚了之后,自己一个人过,什么都要自己做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老婆那么辛苦,才后悔没有多体谅老婆。
当自己不够客观冷静,看不透谁是谁非时,法律上给你一个强制的冷静期,给你一个机会先体验一下离婚后的生活,以免你事后后悔,我觉得挺好。
3、就算是没有感情了,感情消耗殆尽也不是一朝一夕造成的,既然那么长时间都过了,也不怕多这30天了,离婚又不是得了急症,耽误一天就会有生命危险!
总结: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离婚对于大人也许没什么,可如果是有孩子的家庭,伤害最大的是孩子,所以这个冷静期能多多少少挽回一些家庭,都是值得的,因为打定主意要离婚的人也不会因为这一个月而受影响,但是那些冲动的人,就能够避免一气之下做出错误的决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