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基本要素?
上市公司重组有以下几个步骤:1、调查摸底,收集材料对重组企业的经济效益状况、资产财务状况、内部组织机构状况、人员状况、企业办社会状况、产品技术设备状况、企业管理状况等进行全面调查摸底。
2、明确思路,设计方案成立企业重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得力人员,着手对本企业内部、外部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明确企业重组的目的与基本思路。在此基础上着手拟订企业重组实施方案,公司章程,集团章程,配套方案等一系列重组文件。3、职工讨论,上报审批《实施方案》交职工讨论,将重组原则及步骤告诉
并购重组有什么利弊?公司要做大并购重组是不是好的选择?
并购重组是资本市场永恒的主题,但在一个缺少监管的市场,并购重组往往成为利益输送的载体,坑害二级市场投资者的工具,
并购重组理论上可以打通上下游产业链、做大主业规模、实现跨界发展完成质的的飞跃,像主业不佳的公司,通过资产并购,完成脱胎换骨的变化,股价上涨实现多方盈利的格局。这样的例子在A股是颇多的,
但最近几年,并购重组有点邪门,那就是高溢价并购,严重损害了二级市场投资者利益,利益中人通过高溢价锁定利益,这种高溢价并购带来直接结果就是商誉市值膨胀,最后通过财务大洗澡,一次性集体商誉减值,致使股价暴跌,投资者亏损惨重,问题还在于索赔无门,只能是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这口恶气向谁吐。
大股东也是通过高买低卖,注入一些问题资产,中饱私囊,利益大股东拿走,风险上市公司承担,最后就是把风险留给二级市场投资者,
大股东通过注入概念资产,利用市场不对称,没有发现问题以前,把股权全部质押融资,等于是变相减持,实现安全撤离,最终人也联系不上,有的干脆到国外治病,究竟是治病还是逍遥快活,谁来证明你呢?
并购重组是资本市场永恒主体,但是对于高溢价并购,还是需要严格监管,防止利用市场化为幌子,中饱私囊,对于高溢价并购股权质押可以进行严格限制,防止质押以后,无法兑现业绩补偿。
企业并购重组需要的数据?
公司并购重组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企业兼并的可行性报告;
2、被兼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局面意见。兼并方属股份制公司的,应有董事会决议;
3、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或认证的被兼并企业的基本情况以及财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材料;
4、债权银行认可企业兼并的书面意见;
5、兼并企业与被兼并企业的兼并协议;
6、能代表兼并企业和被兼并企业出资者的机构部门或当地政府的意见及申请报告。
股票并购重组什么意思?
股票并购重组是指两个以上公司合并、组建新公司或相互参股。它往往同广义的兼并和收购是同一意义,它泛指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企业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控制权而进行的产权交易活动。
重组股是大股东进行资产重组,更换资产的股票,是对资源的重新配置。
怎么寻找并购重组公司?
这种寻找并购重组公司的肯定是需要下一定功夫的,首先是加大宣传,采用各个媒体进行宣传,网上做宣传,开班专业会议进行宣传,请政府出面帮助做宣传,只有如此,才能够寻找到相应的公司。
要寻找并购重组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确定目标行业和市场,了解行业趋势和竞争情况。
2.建立并维护广泛的业务网络,包括与投资银行家、律师和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联系。
3.关注行业新闻和市场动态,寻找潜在的并购机会。
4.参加行业会议和展览,与潜在目标公司的管理层建立联系。
5.与投资银行合作,寻求并购咨询和交易支持。
6.进行尽职调查,评估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业务模式和潜在风险。
7.制定并实施并购策略,包括谈判、交易结构和融资安排。
8.与相关监管机构合作,确保并购交易符合法律法规。
9.进行后并购整合,实现业务协同和价值创造。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关各方应当主动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主动地向上市公司提供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上市公司及有关各方应当审慎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保证筹划中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真实性和可行性,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上市公司及有关各方,自筹划重组至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期间,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登记、报送内幕知情人,并编制交易进程备忘录。
并购重组是什么意思?
并购重组是指企业基于经营战略考虑对企业股权、资产、负债进行的收购、出售、分立、合并、置换活动,以实现资源整合和重新整合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
其中,企业并购一般作为并购企业对被并购企业的控制手段,也可以作为先前投资者的退出方式;而重组则包括股份分拆、合并、资本缩减等,常见的企业重组有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经营业务,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较大调整,关闭企业的部分营业场所,或将营业活动由一个地区迁移到其他地区
1.并购重组是指企业基于经营战略考虑对企业股权、资产、负债进行的收购、出售、分立、合并、置换活动,以实现资源整合和重新整合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上市公司重组审计要求?
证监会上市部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分别按各自职责对重大资产重组中法律问题和财务问题进行审核,形成初审报告并提交部门专题会进行复核,经专题会研究,形成反馈意见。
1、反馈和反馈回复程序:在发出反馈意见后,申报人和中介机构可以就反馈意见中的有关问题与证监会上市部进行当面问询沟通。反馈意见要求上市公司作出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应当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独立财务顾问应当配合上市公司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回复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
2、无需提交重组委项目的审结程序:上市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后,不需要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部予以审结核准或不予核准
3、提交重组委审议程序:根据《重组办法》第27条需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部将安排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议。并购重组委审核的具体程序按照《重组办法》第28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规定进行。
4、重组委通过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工作会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并购重组委表决通过的,证监会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
5、重组委否决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否决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不予批准文件,同时证监会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上市公司拟重新上报的,应当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