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架上货车为避让电动车发生连环碰撞,责任该谁负?
这是今天早上刚刚发生的事,事情的经过大致是这样的↓↓↓
今天早上8点30左右,郑州南四环大学南路西向东下桥口,一辆货车为避让在高架上行驶的电动车,猛打方向,两辆私家车来不及避让,发生了碰撞。来看下现场图片↓↓↓
其中一私家车90度横在路上,车头严重变形。受损最严重的私家车整个前脸变形,撞击力度很大。
据货车车主说,当时速度有50公里,碰撞后直接侧趟在中间石墩护栏上,护栏也有受损。
电动车图方便违法上桥
据了解,今年4月,郑州交警严查违法上高架,从早上9点10分到10点10分一个小时内,查处了七辆违章上高架的电动车,还有一辆摩托车。这里面,有一对夫妻,骑着一辆电动车还抱着两只狗在高架上悠闲地跑着。
电动车上高架原因
非机动车驾驶人多为在高架附近上下班的工作人员及快递员,还有一些在校中学生,他们存有侥幸心理,图方便违法上桥。主要集中在农业高架和陇海高架,早晚高峰为集中出行时间。
应该是电动车全责,因为他开到了不允许开的地方。但是现在的执法人员为避免这种肇事者的胡搅蛮缠,一律选择让机动车赔,这样既是保险公司出钱,又体现了和谐,还避免了给自己找麻烦,一举数得,真好。可是他们忽略了两点:1、以后谁还相信法律是公正的?2、其他没有社会道德的人照样会上高架,因为害死人都不用承担什么责任。
当然追究违章电动车责任:全部责任都是电动车的,这点毋庸置疑……你违章跑上高架,罪责难逃、必须重罚。
违章电动车已经成为道路交通的第一杀手,因为电动车违章造成的交通事故也比比皆是……强烈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对其制定相关制度,严厉严惩打击电动车违章行驶的行为……重罚、吊销、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是……
然而,因此造成连续碰撞的后续损失谁来补偿呢?
倒霉催的大货车,今天该你倒霉:
不让吧,电动车上5条命;你避让吧,与两辆正常行驶车辆发生碰撞,损失严重……
至于逃过一劫的电动车——
根据交通法相关规定,在城市快速路违法行驶的非机动车,对其驾驶人给予50元罚款的经济处罚。同时,采取“三教育一采集”的教处一体化模式,即体验式站岗的感受教育、学习交通法规的法律教育、书写守法承诺的自我教育和采集交通违法者的详细信息并记录在案。
出于义愤,我们都会直接认定电动车的全责,都希望对电动车进行重罚、而且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
必须追究交管部门的责任,看看现在高架桥上、快速路上的电动车,甚至逆行,简直是肆无忌惮,而对一些事故责任的认定无疑又是在为这种行为保驾护航,可以说类似于某省会城市法官的判决。
很有可能货车会是冤死鬼要负全责,虽然大家心里都狠电动车,但是估计最后也没办法,法律如此,没办法的事。交通法早就应该修改了,很多地方非常的不公平,不管遇到什么事,几乎都是机动车担责,这是变相鼓励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