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救人要出示证件,仓配一体,时效速达

医生救人要出示证件,仓配一体,时效速达

admin 2025-01-27 跨境出海 7 次浏览 0个评论

医生救人要出示证件,仓配一体,时效速达

医生高铁救人,当事医生说他们可以录像留证据保护自己,而我们该怎么保护自己呢?

救人之前和救人之后医生到底要不要出示医生证,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大家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看问题。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当时医生没有主动、及时站出来对病者施救并导致病者病情加重甚至死亡,那么绝大多数人肯定会站出来指责医生,说他丧失医德不配当医生等等等等——不管他有没有或者带没带医生证。

如何看待医生高铁上救人,却被索要医师证?

问题关键不在于医师证,而在于列车员把医生救人全程录像!这感觉就是准备事后挑医生每一个救人步骤的问题,医生肯定不可能保证每个步骤都无比正确。但一旦事后追究起来,上升到承担责任的层面,那你任何一点点的不当处置都会使你有承担部分责任的可能!

好医生,以救死扶伤为已任,没与列车服务员计较,没脾气,义无反顾继续救人,还允许录相,承担风险,其精神值得赞扬,她如果任性一气之下不出手,也可找理由推脱,病人出事该怎么办?

假如周围没有医师,患者就需要折磨么,难道非要有医师证?没有医师证,关键时刻针灸按摩都能减轻患者痛苦。对于患者来说,减轻痛苦挽救生命,比什么证都关键。高铁为事者等你患病时请你一定看看救你的有没有医师资格证。管他自己死活,看看,检查一下,就是死也无憾,对吗?

中国的高铁发展日新月异!令世人瞩目!但是高铁的服务和管理却不敢恭维!尤其是最近高铁救人,向医生索要医师证。这简直是胡闹。高铁的列车员素质太低了。

最近高铁上个别旅客不尊守秩序,高铁服务员处理的都不妥当,甚至不做为,真的不明白,他们是否经过培训!是否够招聘标准。

先进的高铁,有些不合格的服务员,你们真的不配!

据新闻报道

3月17日,在柳州开往南宁的列车上有乘客生病,列车员广播找医生求帮助,然后,一名陈姓女医生赶往救援,经过救治后,患病乘客明显好转。但是这时列车员却要医生出示医师证,因陈医生无法出示,还要求其写下情况说明,并签字画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4条于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善意救助者责任豁免规则,被称作“好人法”,其用意是鼓励善意救助伤病的高尚行为。

如果没有上面这条法律,按执业医师法规定,医生必须在执业地点执业,即只能在注册的医院执业,那请列车员以后在车上出现类似问题不要寻求医生的帮助,因为你的高铁不是医院,不能开展任何诊疗,医生救人就是违法。正确方法是,遇到有乘客发病,马上申请该车成立一家医院,并要求车上医务人员从原单位辞职,立刻与新成立的列车医院签订合同,并将执业地点转到列车医院,然后开展诊疗工作。这样才合法。

但还有一个问题,这个患者可能已经凉凉,列车要注销医院,并立即成立殡仪馆才行。

我也是医生,我痛心!优良传统那儿去了?正义那儿去了?美德那儿了?要宣传正能量,要人们有爱心!要救人的人要证件,可笑!可悲!可耻!即使不是医生,也不能这样啊!痛心啊!社会上骂医生,非典时候骂人的那儿去了?骂老师,想让孩子找好老师教你又在跑关系?骂警察,当他们为一方平安献出生命的时候,你又那儿去了?有些人都是渣到底了,从来不审视自己,光评价别人,作好你自己社会就进步了!!做人,做事要有担当,也希望新闻媒体,法律法规,多支持好人,多支持正义!

首先为同行点赞!铁老就是铁老大,查证的方式也不一样,人救完了,请出示证书!中国的医生,是世界最累的,说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蒙眼如同驴拉磨,不让你看路,还得给你几鞭子,一点也不为过!医师多点执业,世界如此,我国也就有点特别了。我也是医师,看到列车的做法,有点心寒,咋的了,没有医生证的话,还要去监狱里一趟!救死扶伤,医生的天职,不能让医师流汗再流泪。老人倒了,扶不扶,我们都有老的时候,让救人者出示证书,还真的对救人医师的不尊重。悲哀啊,真的悲哀,中国的医生,咋的了!做人难,做医生更难,做救人的医生太难!做救人后还得出示医师证书的医生难上加难!真的医生,敢于治病救人,敢于出示证书,而且是在列车上,这个多么幸福和刺痛!列车套路深。俺要回农村!(种地)

医生救人是在行使什么权利?

医生救人是在行使医疗卫生工作者的职业责任和义务,以及医生的专业权力。作为医生,他们有以下权力和责任:

1. 权力与职责:医生有权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并应遵守医疗伦理、法律和相关的职业规范。他们的职责包括保护和维护患者的健康,提供准确的诊断和治疗,采取必要的医学行为来救治患者。

2. 自主权:医生有权在医疗治疗中作出专业的决定,并依照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提供最佳的治疗方案。

3. 权威和专业知识:作为医学专业人士,医生拥有独特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他们经过专业培训和教育,可以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正确的诊断和治疗。

4. 保密权:医生有责任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和医疗信息,并遵守相关的保密法律和道德规范。

需要注意的是,医生的权力与责任是在适当的法律和道德框架下行使的。医生在救治患者时,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和伦理准则,并尊重患者的意愿和权益。 

医生救人是在行使生命权和医疗权。作为医生,他们有责任和义务提供医疗服务,保护和拯救患者的生命。这是基于道德和伦理原则,以及法律规定。

医生通过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提供诊断、治疗和护理,以减轻病痛、延长生命和提高生活质量。他们的行为是为了维护人的健康和生存权利,以及社会的福祉。

120急救车上医生要穿防护服吗?

120急救车上医生要穿防护服吗?

在没有疫情的时候,120急救车上的医生是指穿他们的工作服的,但是现在因为新冠疫情,所以120急救车上的医生都是必须穿防护服的,因为现在的情非常的严重,120急救车上都运送的是病人,不知道是什么情况,所以120急救车的医生都必须穿有防护服的。

医生在高铁上救人,被索要求出示医师证,你怎么看?

3月17日柳州至南宁东D3563次动车上,三号车厢一名男性旅客陈某突发疾病,左腹疼痛难忍,列车工作人员紧急通过广播寻医,陈医生听到广播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旅客进行积极救治,旅客转危为安。

救治过程中,列车工作人员一直在旁边进行录像,救治完毕后,列车工作人员征询陈医生是否有医师资格证等证件,陈医生表示并未随身携带。于是列车工作人员将陈医生的身份证和车票进行了拍照,并请陈医生简单的写了份救治过程材料。但在处置过程中,列车工作人员未向陈医生作好沟通,向其解释清楚铁路这么做的原因,让陈医生产生了误会,觉得有些不理解。

事情一出,网上一片哗然,有人认为这名列车工作人员应该马上被辞退,有人揣测铁路有推卸责任之嫌,更有甚者,悲观的假设说:这病人死了,家属要讹上了,而恰好这个医生没有医师执业证,或只是一个助理医师,结果铁路局吃上了官司,巨额赔款,具体接洽病人和医生的那位员工遭辞失业,连带赔偿……

事情有这么复杂吗?复杂的是人心!列车工作人员有错吗?发现三号车厢有旅客突发状况,并没有不闻不问,而是及时广播寻医,对病人进行照顾;对现场进行录像和留医生的相关信息和情况说明,是为了更详尽的做好客运记录,以留存备查,便于病人有意外情况时后续医院更好的救治或警方的取证调查,都是规定动作,就如同现在交警执法,也需要佩戴执法记录仪。唯一错的地方在于没有很好的跟陈医生沟通和解释清楚,让人产生一点小误会。事后采访证实,这位陈医生并没有过多对铁路方和列车乘务员有不满,也只是当做谈资略进行吐槽而已。

作为一名医生,应该时刻要为自己的诊疗行为负责。医疗不是简单的帮忙,陈医生既然决定伸手相助,就肯定有一定的把握和心理准备。这位医生能在听到广播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救治,让病人转危为安,她是好样的,是无愧医生救死扶伤的称号的。

这件事回过头整体来看,其实就是列车乘务员和陈医生一起做了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但被网上某些报文哗众取宠,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恶意揣测,好事反而变成了坏事,让更多不明真相的人们对这个社会充满警惕。

生而为人,应该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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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件事,很多人都看法不一,我就从自己的角度说一下看法。大家在讨论这件事的时候可能没有注意到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个乘务员在这件事里不是作为一个个人出现的,她代表的是一个国企,是铁老大,所以这件事不是乘务员和医生谁该担风险的事,而是我们的国企出了什么问题的事。这个事发生在这个乘务员工作的时间,地点是她的工作区域,出事的病人是买了票的乘客,那么动车上的工作人员就有责任出面处理这件事,是的,这是乘务员的工作,而不是一个无关的路人,例如那个医生。如果出了事,其实可能被追究的只会是动车,而不是乘务员,她最多是工作失误,背个处分,因为她是在进行自己的工作,救治的是自己的客人,是用动车的名义,用动车的设备呼吁医生见义勇为。而作为医生,是一个无关的路人,如果出了事,她的风险是最大的。作为动车一方,应该在救治之前就要求出示医师证,这个才是正确的做法,是对救人者资格的确认,是对自己工作的负责。可是事实上却是在事后索取,没有之后甚至要求医生写经过作为证据,这就明显的存在推诿的意味,也是对见义勇为者的极大伤害,其负面影响是极大的,这点从本事件的广泛传播就可以看出来。这件事值得深思,动车作为国企,带有国家性质,在自己的责任范围内居然存在不负责任,推卸责任的事情,这样发展下去,会不会有一天警察出勤时面对风险也有心推卸呢?还好,今天动车方已经道谦了,说明他们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责任和问题,这就是一件好事,但还是要深思,怎么才能避免这种工作中推卸责任,自私自利的作风,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其实这事也不用被过度解读,现在凡事讲求合法合规,就这个事而言,铁路方应该是出于收集证据角度出发,万一将来需要用到时,也可以有个说法,毕竟现在做好事被反咬的情况也不少,多留个心眼对大家都好。

如何看待医生高铁上救人,却被索要医师证?

在人性面前救人是英雄。在法规面前,证书就是护身符。不同角度有不同解释。但是法律法规是人制定的。其用意用心也为了维护人的利益。提供更多的帮助。如果因为条条框框,为了推卸责任,按照指令办事。机器人就可以统治社会。我们是人,人就有人的道德规范,有道德自然有和谐家园。我们看到的不是救死扶伤,不是助人为乐,而是有没有条件,资格,符合不符合利益集团的游戏规则。人心的冷漠,人性的衰微,不去呼唤人间道德勇气,虽然人间和畜生何异。

现在是世风日下?出现紧急问题我想出手相助的人会考虑自已有没有这个救助能力,治病救人这是从医者的原则。没必要上纲上线来炒作讨论,寒了救助者的心,以后出现这种事件还会有谁出手呢?

乘务员没错,法律错了,医生本来可以随时随地治病救人的,现在法律规定说:不行!离开注册地就是非法行医!而且当今社会是恶人吃香,谁干啥事都要先替恶人想一想,为自己的后路想一想,少数坏人把多数好人坑了!以后所有的医生出了医院的门谁也不是医生就啥事没有了!除非以后实行医师证和军人证有同等功效的优惠政策时,医生们都会随身携带了!

大家好,我是专注于不正经的小医生。

火车乘务员向施以援手的医生索要医师资格证并全程录像的事,已然闹得轰轰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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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单单从问题题干本身来说,小医生觉得没有大的问题,如果有问题,那也是大家对于医师资格证的一点点小的误解,医生在这种情况下出不出示医师资格证,是医生的权利而不是义务。但是,扩展开这个问题,也就是昨天沸沸扬扬的事件来说,这个问题是不利于社会和谐的,违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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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证,也就是我们的执业医师证书,这本证书等同于会计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等,甚至更像学位证、学历证这一类的证件,是一种资格的认证,也就是你可以干嘛不可以干嘛的区别,而不同于身份证、军官证这些身份认证证书。平时我们看电视剧,警察敲门,然后屋子里会有人要求他出示证件,这是对身份的认证,他肯定不会说麻烦您出示下毕业证书吧?所以,医生是没有义务随身携带这个证件的,而且这种情况下没有义务要出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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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出于对这个社会的不信任,乘务员小姐姐要求出示医师证,情有可原,这是她判断你有没有能力救治的表现,万一你只是个热心市民,凑个热闹呐,把人折腾坏了怎么办?当然,这就需要在救治前询问,而且给出解释,相信医生也会理解。但医生依然没有义务出示,请记住,这是权利,不是义务。

但把这整件事放一起看,那这位乘务员小姐姐做得就实在不对了,没有礼貌,起码得尊重都没有。再不济先提一下写感谢信的事,再问一下这些情况,医生也不会有这么大的反应了,也不至于心寒了,尤其像小医生这种人,很在乎别人的认可和感激的。

最后,相关部门又出来,明则道歉,实则为自己开脱,这就更不应该了,政府部门,一点担当都没有,出点小问题,首先做的就是为自己辩解,何以服天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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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医生朋友表示,以后再也不敢多管闲事了。但小医生想了好久,以后碰到这种事,还是要出手的,毕竟对于小医生来说,自我满足才是目前小医生的追求目标。大不了干完就溜,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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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情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国家都没有明确规定,说明法律不鼓励和不支持,所以医师法应该规定一下,禁止医护人员在不属于自己职业地点和范围内实行医疗相关的活动,即使人命关天也不允许,所有高铁动车和飞机上都必须自备医务人员以及相关的急救药品和器械,这样大家就少很多麻烦,我们医生太不容易了,在医院看病都说我们收费高看病难,大街上义务救助说我们不在职业地点和职业范围。

医生高铁上救人被索要医师证。首先为陈医生医者仁心,救死扶伤的精神点赞!高铁工作人员对处理突发事件应当都有预案,程序的,不过在处置的流程中缺乏勾通和人们所讲的“人情味”,机械的走程序,使配合他们抢救病人的医生产生误会,心里不舒服。通过此事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真诚勾通交流,是多么重要。假如高铁工作人员首先感谢陈医生出手相救并做好解释后再按“程序”办,此事件岂不更圆满?

3月17日柳州至南宁东D3563次动车上,三号车厢一名男性旅客陈某突发疾病,左腹疼痛难忍,列车工作人员紧急通过广播寻医,陈医生听到广播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旅客进行积极救治,旅客转危为安。

救治过程中,列车工作人员一直在旁边进行录像,救治完毕后,列车工作人员征询陈医生是否有医师资格证等证件,陈医生表示并未随身携带。于是列车工作人员将陈医生的身份证和车票进行了拍照,并请陈医生简单的写了份救治过程材料。但在处置过程中,列车工作人员未向陈医生作好沟通,向其解释清楚铁路这么做的原因,让陈医生产生了误会,觉得有些不理解。

事情一出,网上一片哗然,有人认为这名列车工作人员应该马上被辞退,有人揣测铁路有推卸责任之嫌,更有甚者,悲观的假设说:这病人死了,家属要讹上了,而恰好这个医生没有医师执业证,或只是一个助理医师,结果铁路局吃上了官司,巨额赔款,具体接洽病人和医生的那位员工遭辞失业,连带赔偿……

事情有这么复杂吗?复杂的是人心!列车工作人员有错吗?发现三号车厢有旅客突发状况,并没有不闻不问,而是及时广播寻医,对病人进行照顾;对现场进行录像和留医生的相关信息和情况说明,是为了更详尽的做好客运记录,以留存备查,便于病人有意外情况时后续医院更好的救治或警方的取证调查,都是规定动作,就如同现在交警执法,也需要佩戴执法记录仪。唯一错的地方在于没有很好的跟陈医生沟通和解释清楚,让人产生一点小误会。事后采访证实,这位陈医生并没有过多对铁路方和列车乘务员有不满,也只是当做谈资略进行吐槽而已。

作为一名医生,应该时刻要为自己的诊疗行为负责。医疗不是简单的帮忙,陈医生既然决定伸手相助,就肯定有一定的把握和心理准备。这位医生能在听到广播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救治,让病人转危为安,她是好样的,是无愧医生救死扶伤的称号的。

这件事回过头整体来看,其实就是列车乘务员和陈医生一起做了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但被网上某些报文哗众取宠,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恶意揣测,好事反而变成了坏事,让更多不明真相的人们对这个社会充满警惕。

生而为人,应该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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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救人必须出示医师证吗?

如果确实能因为自己的出手救治而解除患者的倒悬之危,何不及时出手救治?学医的目的是什么?如果确实感到把握不足就尽量慎重一点了。毕竟这个社会人心难测。想办法保住患者的命,其他再说了。但绝不能因为救治患者而导致自己背负刑事责任,甚至家破人亡!医生也是人!不仅背负着救死扶伤的责任,同时也背负着一家老小的各种责任。

国外的欧美国家,普通人都大部分普及救人知识,没有有医师证吗,但是这在国内,不一样啊,可是真正的医生自己医师证在哪里?在自己单位里,自己不在单位救人,怎么出示证件呢?将来看看国家的态度吧。现在我本人不认为当场要出示证件,毕竟是助人为乐,重要的是是医生现在敢不敢去救人,因为关系到救人失败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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