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说证监会有条件通过重组方案,这里的有条件通过是什么意思呢?
如为有条件通过,证监会审批并购重组需要满足条件后报送证监会核实领取批文,拿批文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包括工商变更和交易所登记),如无条件过会,两周左右时间等通知领取批文,后办理过户手续。 已经通过发审委审核,但后面还需要根据发审会意见补充披露、修改或完善材料,才能正式拿到证监会审核批文,所有再融资项目基本都是有条件通过,中国证监会对按初审意见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进一步审核,并在受理申请文件后60日内,将初审报告和申请文件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来源: 注意事项:
1、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出具核准公开发行的文件,不予核准的,出具书面意见,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中国证监会自受理申请文件到作出决定的期限为3个月。
2、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加强上市公司治理,规范信息披露和提高透明度,创造条件鼓励上市公司开展回购和并购重组。
3、优化交易监管。减少交易阻力,增强市场流动性,减少对交易环节的不必要干预,让市场对监管有明确预期,让投资者有公平交易的机会。
4、鼓励价值投资。发挥保险、社保、各类证券投资基金和资管产品等机构投资者的作用,引导更多增量中长期资金进入市场。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请问什么情况下公司可变成ST?
沪深交易所规定,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会被进行特别处理,股票名称前面加ST标记,日涨跌幅度由10%降低为5%。上市公司股票前面被加ST,其实是给投资者的一种风险提示。
一般来说,上市公司股票被ST的情况主要有三种。
一是上市公司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出现亏损,也就是净利润为负值。
如果第三年扭亏为盈,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营,每股净资产超过1元,那么公司可向交易所申请撤销特别处理。如果第三年继续亏损,那ST的标记还会变成*ST,股票将有退市风险。所以,因经营不善,短期内业绩又很难改观的ST股,投资者需要尽量避开。
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
一般来说,股票发行时面值为一元,也就是说每股净资产需要大于一元,否则也会被ST。
三是财务异常或其他异常状况,上市公司也会被ST。
比如注册会计师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最近一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上年度利润进行调整,导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等等。这些属于财务异常或其他状况异常,上市公司也会被ST。
投资ST股票,一般来说风险会比较大。不过,有些因特殊原因被ST的股票,后续也可能会有不错的投资收益。比如公司因特殊原因导致连续两年出现亏损,但特殊原因只是暂时性因素,很快会被消除。再比如,公司因为并购重组,由于被并购方有较大亏损而导致公司连续两年出现亏损。但是,这次并购又有利于公司进行资源整合,提高公司未来的增长空间。
所以,在具体投资过程中,我们既要谨慎对待ST股票,但也不能把ST股票全部一棒打死。
最后,感谢阅读本文。码字不易,大家如果赞同我的观点,就随手点个赞,谢谢大家的支持!
上市公司高送股条件?
上市公司高送股的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具备稳定且可观的盈利能力,净利润连续多年增长;
2、公司具备充足的资本储备,即资本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余额;
3、股东大会通过的股东利益最大化方案,其中包括高送股;
4、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支持并批准高送股方案;
5、具备法定审核程序,包括证监会的认可或上市交易所的审查等。
此外,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交易所对高送股也有一定的规定和限制。
1、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应当持续增长,且每股送转比例不得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
2、上市公司在报告期内实施再融资、并购重组导致净资产有较大变化的,每股送转比例可以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但不得高于上市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较之于期初净资产的增长率。
3、上市公司最近两年净利润持续增长且最近3年每股收益均不低于1元,上市公司认为确有必要提出高送转方案的,每股送转比例可以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限制,但应当充分披露高送转方案的主要考虑及其合理性,向投资者揭示风险,且其送转后每股收益不得低于0.5元。
上市公司每股未分配利润或公积金大于1、总股本小于1亿、近三年来未进行过分配、每股收益大于1元,是上市公司高送配的几个主要条件。同时具备以上条件者,高送配的可能性更大。
对跨国公司并购有哪些国际法律管制?
跨国公司并购的国际法律管制如下:
反垄断法:跨国并购涉及到市场竞争的问题,因此需要遵守各国反垄断法规,比如美国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和欧盟的《反垄断法》等。
证券法:如果跨国并购涉及到证券交易,需要遵守各国的证券法规,比如美国的《证券法》和中国的《证券法》等。
外汇管理法规:跨国并购涉及到资金的跨境流动,需要遵守各国的外汇管理法规,比如中国的《外汇管理条例》和美国的《对外投资和外国人投资风险评估法》等。